1、按照《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印发〈博山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博政办字〔2014〕61 号)要求,现将《博山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》向社会公布。今后,未列入目录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,一律不得在我区实施。 2、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方便社会监督,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及时接受核实,电子邮箱:bs4110147@126.com;监督电话:0533-4116789。 3、区政府审改办将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依照《博山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》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,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,提高行政审批效率,优化投资发展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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